第三天一早,吉普车到镇里接到凌朗,然后在途中,又捎上了提着个小旅行箱的孔庆燕。
孔庆燕一上车,就脸红红的捉住了凌朗的手,还快速地在他的脸上啄了一小口,然后娇羞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上一次凌朗以魂身到龙组门前等自己,然后还在山顶抱着她看了一晚上的风月,让这个女孩彻底的打开了心扉。
凌朗有点羞赧地赶忙看了一眼前面的后视镜,看到“岩石”司机脸上,难得露出的一丝笑意,这让凌朗的脸也微微红了起来。
“我以为你会丢下我呢。”半路上,孔庆燕突然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
“为什么会这么想?”凌朗奇怪的反问。
“因为我怕你会觉得我只是个累赘。”
“怎么会啊?你可是个‘移动资料库’,有名的小博士,我去了魔都,那是两眼一抹黑。而且,你做饭可比我好吃多了,有你在,我妈就不怕饿肚子了。”凌朗也难得俏皮了回。
孔庆燕捶了一下他,开心得靠着她,闭上了眼睛,没有再说话。
这一次,没有严组,吴队,许专员,只有他和她。至于前面的那位,也只会送他们到隔壁市的机场,然后就会折返。市龙组这一次没有再安排列车包厢,是因为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
其实孔庆燕,还真的是想两个人能单独坐在火车上,相互依偎,看着沿途风景,或者相对凝视,好好享受那惬意的时光。只要一想到那种情景,孔庆燕就会觉得自己一阵的脸红耳赤,心跳加速。虽然现在有小小的失落,但是第一次坐飞机,也是好奇,还能免去舟车劳顿之苦,又是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孔庆燕也就很快变得高兴了起来。
除了过安检的时候,闹了点小尴尬的笑料之外,两个人都算得上是有“见识”和聪明的人,候机、登机、起飞,平安降落。不一定是顺风,庆贺没大雨水。
在一楼的到达大厅,旅客出口处,早已经有人在举牌等候两人。
对过手势暗号,双方开始接触交谈。对方是个稳重的中年男子,显然市龙组对待自己的两个“宝贝”考虑周到,特意叮嘱了,让魔都龙组派可靠的人接待。不然要是来个什么美女俊男小鲜肉,再演一出横刀夺爱什么的,那就太狗血了。当然更不会出现什么“天王盖地虎,小鸡炖蘑菇”之类的暗号。凌朗想到这些的时候,心中不由觉得其实挺有趣的。
因此,在路上的时候,孔庆燕还轻轻问凌朗:“刚才你怎么笑得那么开心?”
“有吗?我有笑得很开心吗?”凌朗当然不会把自己那无来由的“恶趣味”说出去。
“有啊。想到什么高兴的事了?说出来和人家分享分享嘛。”凌朗可不是个爱笑的人,所以孔庆燕很是好奇。
“没有吧。或许是因为一下来到了魔都这个大都市,有种农民进城的喜悦,不知不觉就笑了出来。”凌朗说了个并不充分的理由,明显不能使人信服。
“哼……”,但孔庆燕知道凌朗是去过花城的,魔都也并不比那里繁荣得多少。一定是看到那个美女了,孔庆燕对于自己的容貌一直不是太自信,所以她决定不理身边这“可恶”的男人一分钟。
恋爱中的女人,大都爱耍耍小性子,睿智如孔庆燕这样的“奇女子”,也不能例外。
看得孔庆燕的小儿女态模样,凌朗又是一阵想笑,他都觉得最近自己的性子,变得开朗了许多。
凌朗、凌朗,父亲给自己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希望他聪明伶俐、活泼开朗的。
两个人住的地方被安排到了魔都的崇明岛,是一间两层的小楼,红瓦斜顶,淡黄色外墙,前小院后绿地,有植株花卉,妍妍翠绿,很是雅致。
“这个房子,就只有我们两个住吗?”虽然孔庆燕的家里也算是殷实人家,但是这样的已经算得上豪华的居所,她平日也只有羡慕的份儿。
“暂时是吧。我也只是听从上面的安排。”对方看到略带兴奋的两个青年男女,微微笑了笑,回答肯定。
再一次验证过身份文件,又和严组他们通过了电话,对方就告辞离开了。临走时,还留了个联络地址,并告诉他们,附近就有小集市,可以采购日常所需。而此行的任务,暂时还没分派下来。
此栋小楼不是那种规则方正的建设结构——中间部分最高,上面有个夹层,顶上是透明的玻璃,还可以打开,摆着几个蒲团,平常人家用来做什么的,凌朗不知道,但是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那是个很好的修行之所。右边上下两层是储物室、书房和卧室,左边一楼是厨房和吃饭的地方。最难得的是左边二楼,竟然有个露台,虽然暂时是空着的,但是如果在那里弄顶遮阳伞,再摆上一张圆桌,两张躺椅,绝对是件美事。
小楼的摆设很简洁,门外的花草树木,也很整齐。看来平时还会有人进行定期的清洁整理。而且,家电、沙发、席子被褥一应俱全,凌朗心里都不由得暗暗咋舌,这一次龙组,的确是下了难得的大手笔。
花了四天时间,凌朗和孔庆燕才基本把房子和周围的环境熟悉了些。
崇明岛地处长江口,是华夏国的第三大岛,被誉为“长江门户、东海瀛洲”,是华夏国最大的河口冲积岛,最大的沙岛。崇明岛的中北部,有一片平原人造森林,西南角有一座明珠湖公园。
而这栋小楼,则位于崇明岛的东端,附近还有个东滩候鸟保护区,南北濒临长江的入海口,早晨可以东海看日出,傍晚时分观候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宝地。凌朗觉得,唯一可惜的就是这里的地势平坦,没山,没有大山。
那一片森林里有不少现代的旅游设施,有风车、攀岩、滑草、滑索,有阳光浴场、沙滩浴场、户外射击等等。游人较多,所以两人都不怎么去。
而明珠湖湖水清澈,环境幽雅,风光秀美。加之还有一条长长的,只能紧密并排走两个人的小桥,被誉为情人桥,虽然时常也能见到不少的情侣行走于其上,但是孔庆燕却是最爱去这个地方。大概是听了当地人的说法,只要在这座桥上走过的情侣都会恩爱一生。
对于这些,差一点走过奈何桥的凌朗,是不大相信的,但女生的感性,不是可以用理智去解释的。虽然凌朗更喜欢呆在小楼的露台上,或者干脆到那东边去观日看鸟,但是几乎每晚,夕阳西下之时,总会被孔庆燕拉到这里来走一走。
崇明明珠湖是一座天然湖泊,会偶尔有渔民摇着小木舟,在湖里撒网扑鱼。孔庆燕看到的大概是祥和宁静,感受到的是浪漫闲逸。而凌朗则觉得那不过同样是一种生存,而忘川河河面,没有灵魂摆渡人。
关公圣魂、白起军魂、张飞将魂三个,也是非常喜欢这个地方,在他们眼里,沧海桑田,不分现代古代。生前纵横沙场,驰骋一生,那里有如此闲暇时光?死后要么长眠深山老林洞窟,要么行走于人间的香火缭绕喧嚣,而崇明岛,形成不过千余年,连土地山灵都还没有。寺庙倒也是有两间,但比丘和沙弥加起来不过三十数,信徒零落星稀。不算惹眼,暮鼓晨钟,日起日落,权当江河东去,岁月悠悠。
打打杀杀,持勇斗狠自然是男儿气概,但能在露台上饮酒赏月,也尽显风流。
如此一来,反倒是凌朗,成了最不适合生活居住在这片“世外桃源”之上的人。
这日早晨,凌朗练完一套古武拳,孔庆燕跑过来对他说,不如去出去走走吧,来到魔都,看了明珠湖怎么能不去明珠塔,还有那赫赫有名的十里洋场外滩。
凌朗问,有钱?
孔庆燕眨了眨眼睛,呵呵笑着回答说:“有呀。”
任务未至。
那就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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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