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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王队长的怀疑(1 / 1)

小张“咚咚咚”敲了三下,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一声低沉浑厚的声音。

“请进。”

小张推开办公室的门,浓密的烟雾竟然让他这个十年的烟民微微呛了两口。他微眯上眼睛才勉强看到了里面的人影。那人影直直地立在紧闭的窗前,厚厚的窗帘仅仅拉开的一角,阳光透过那一角缝隙射进房间,烟雾在阳光经过的轨迹上没有规则地乱舞着,好似脱缰的野马。

小张向前一步,担心地说:“王队,您要注意身体啊!”

王信却像没有看到刚进来的助手小张,只是幽幽地看着窗外,头也不回地问道:“小王和小李有消息了么?”

小张摇摇头,道:“还没有,所有可能去过的地方都找遍了。我觉得可以立案了。”

然后他又安慰道:“王队您也别太着急了,敬海那小子一向福大命大,不会有什么事的。”

“希望吧。”王信喃喃道。脑海里却浮现出那个满脸阳光充满正义感的小伙子,总是乐呵呵朝着自己显摆:“叔,你看我制服,帅不帅?”

王敬海是王信的侄子,从小就特别崇拜做刑警的王信,立志长大也要成为王信这样惩恶扬善的好刑警。在现在这个拜金年代,孩子们谈理想时说要当警察那只能发生在幼儿园时期。甚至连幼儿园的孩子都没有了。不是有这么一个事么:一个记者问一个幼儿园小朋友:“你长大想当什么呢?”

小孩回答:“当官。”

记者一愣:“为什么要当官?”

小孩说:“因为可以贪。”

记者:“……”

王敬海却一直将自己的理想带到了小学、初中、高中……最后在家人微微反对下上了一所重点警校,毕业后通过自己努力考过了公务员考试,终于穿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一身制服。

其实在他当初选择警校的时候,王信就找他谈过:

“敬海啊,当刑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还小,不懂。现在的社会很复杂,有时候,不是只惩恶扬善就可以的。”

王敬海微微沉吟,然后看着王信的眼睛说道:“太复杂的事情我确实还不懂,我不是觉得那身制服帅气才去穿的,我也知道有时候做好事不一定会被承认,甚至还会被骂,但是我就是——我就是喜欢正义。”

喜欢正义。王信看着王敬海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一丝杂质。

王信深深吸了一口烟,想起当年敬海的眼神,多么熟悉啊,自己也曾只是单纯地热爱着正义,眼神也那么纯洁通透。

当年警校的同窗有些早已做了总队的高官,有些则是下海从了商,自己今年四十有三,不过一个支队队长。

因为自己有时候只顾着惩恶扬善,却不在乎这会得罪一些人,而那些人却恰恰能掐断他的一次次的升迁机会。他知道自己可能一辈子只能当个支队长,可是——

他也喜欢正义啊。

看到自己的侄子那纯净的眼神,他比什么都高兴,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独的。按说自己一个长辈,不应该像个愣头青一样纵容自己的侄子去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正义,而是每月4000多块的工资才对。但是他明白,有些东西比钱跟重要,比如——

男人的梦想。

之后敬海顺利进入了自己的刑警支队,与手下的人都相处不错。王信很欣慰,自己的儿子去做了上班族他也没什么好说的,而敬海的努力却让王信把他作为自己的接班人看待,敬海也把自己的叔叔当做最尊敬的人看待,悉心学习。

本来平静的生活却突然打破了,家里传来消息,敬海晚上下班后没回家。王信一开始不在意,二十多岁小年轻,偶尔去什么娱乐场所放纵一下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不是沉迷其中当叔的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只是不跟家里报个平安就有些不对了。

然而第二天,王敬海却没来上班,和他一起的警察小李也没来。这却一下让王信心生不安。自己的侄子什么德行自己最清楚,那小子连40度高烧都坚持上班,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一天不穿制服心里难受。王信心神不宁得在办公室坐了一天,等到下班还是没有侄子的消息,等到接到家里询问自己为什么敬海还不回家的电话,他意识到:出事了。

他立即出动三个小队去敬海最后出现的地方寻找调查,却按着暂时不立案,心里存着最后一丝侥幸。也许这小子是发现什么犯罪团伙然后自己做主去追踪了。然而,不久传来消息,昨日王敬海与李璐去执行巡逻任务,所持枪械未归枪库。

持枪巡逻的规定是前两年实行的,一开始领枪还枪程序很严格,然而后来就变成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时候巡警太晚回局,嫌程序太麻烦,就明早去做个登记,晚上就不还枪了。当然这是邪门歪道,明着是不被允许的,只是类似潜规则的东西。

丢失两把枪,加上警员失踪,这就变成了大案件。王信在办公室抽了整整一夜烟,这才出现了刚开始的那一幕。王信对着自己的助手小张说:“立即立案侦查,这个案子由我亲自负责。”

话声还没落,一个干警突然冲进来,说道:“王队,今天早上的报案,西山公园发生命案!”

王信神色一凛,道:“怎么回事?”

那干警,缓了口气,慢慢说道:“今早六点五分接到报案,有人在西山公园发现一具男尸,现场非常……灵异。”他面色有些古怪。

王信有些不耐:“说实际情况,灵异这种词也能出现在警察嘴里么?”

干警连忙说:“是是是……现场有多处烧焦的痕迹,大片树木焚毁,却没找到火源。而昨天也没有下雨,这么大的火势不可能自然熄灭。死者服装怪异,像是古时候的长衫,头上还挽了个发髻,一副道童模样。死者死时手里死死攥着一把怪异的匕首,面部狰狞。死因……”

王信见干警吞吞吐吐,不悦道:“死因是什么?”

那干警面色怪异地说道:“死因是头部的贯穿伤,头部伤口的形状就像是——叶子。”

王信一愣,身后小张接口道:“你是说类似叶子的金属?”

“事实上,在尸体不远处,我们发现了一片蘸着血的叶片,经法医鉴定,与尸体上的伤口完全吻合。”

小张失声道:“怎么可能?你是说有人用叶子把他脑袋开了个洞?”

那干警也是哭笑不得,说道:“所以我说这案子灵异啊,不如说是邪门,这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能用叶子杀人的人?”

王信在心里默念:叶子……叶子……脑海中却浮现那个在病床上说谎的年轻人。

莫信,你隐瞒了什么?

“阿嚏!”莫信打了个喷嚏。

也许是昨天半夜在公园光膀子受凉了吧,莫信擦着鼻子暗想,他不知道王队长正在惦记他。他今天又逃了半天课,躲在宿舍睡觉。

今天清晨他与叶梓分别后一个人偷偷避过看门大爷溜进了宿舍,在舍友还在迷糊的时候爬到了床上。他实在太累了,昨天晚上前半夜惊心动魄,后半夜半梦半醒,早上又听叶梓讲玄幻故事。就是再强韧的神经估计也要崩断了。什么万法世界的都去见鬼吧,莫信只想睡一个自然醒。

睡醒的莫信神清气爽,简单地清洁了一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觉得自己不一样了。

头一次这么想要变强,莫信知道想活下去就必须要变强。以后还会有更强更不择手段的敌人来找自己麻烦,叶梓或许会帮自己,但是不可能一辈子都躲在她后面,就算能过得了心里那一关,现实也不允许。

叶梓不可能随时跟着自己,一旦敌人找到自己独处的时候趁虚而入,估计自己又只能逃跑。那样太被动了,自己一定要能独自迎敌才可以。

当然,最主要的,莫信心中有个直觉。自己总有天会面对那个声音的主人,他能改变万法世界的规则,那估计已经超出了莫信能想像的力量的极限。莫信不知道他既然想自己死,为什么不亲自来杀了自己,反正自己这点力量在他面前连蚂蚁都算不上吧。

想那么多也没用,莫信摇了摇头,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莫信突然觉得肚子好饿,神经一松,饥饿感才冲进了他的大脑。莫信看了看表,一点钟。这个时候食堂估计只剩剩菜了。不如出去随便吃点吧。

说走就走,莫信收拾一下就出了门。他身上就带了一百块钱,也吃不了什么好的,就在街边随意地找了个包子铺走了进去。

店很小,装潢也略显简陋,但是客人却是蛮多的,六排小桌都坐满了。莫信略扫一眼没有位置,正转身要走,忽然听见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

”同学,这有位置!“

莫信转身,却看到一张清新可爱的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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