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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章 骑,与被骑(1 / 1)

()突然雷蓉儿问道:“你为什么还要驾着飞毯呢?你骑在我身上,那样要快得多。//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

其实林晓云也想过这问题,马飞的速度肯定要比法器快上不知道多少倍,可他真是把雷蓉儿当朋友待的,总觉得骑着朋友当坐骑不太好,可既然雷蓉儿主动要求,那他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从飞毯上直接跳到雷蓉儿背上,林晓云感觉到雷蓉儿微微一颤,想来是没有人骑过,还不太习惯,

做在雷蓉儿背上异常舒服,毛茸茸而柔顺的皮毛,就像是高级的柔软沙发。

“好,起飞!”!”林晓云一声令下,雷蓉儿双翅一振,电闪一般射出,一道雪白似幻的白光在夜空中飞速划过。

林晓云看着脚下群山,就好像波浪一般快速向后涌动,他不由得感慨,“神兽飞的就是快啊,跟我的飞毯比起来,那简直就是高铁和拖拉机的区别啊。”

雷蓉儿听不明白了,问道:“高铁和拖拉机是什么?也是灵兽嘛?也可以骑嘛?”

林晓云笑道:“那是两种凡人的车,都只能坐,不能骑。”

雷蓉儿一听,高兴了,说道:“公子,那你以后只骑我好不好?”

这句话里有歧义啊,林晓云拍拍雷蓉儿的脑袋说道:“这可不行,本公子除了你,还得骑女人呢。”

雷蓉儿一听不悦了,“公子,女人也可以骑嘛?女人有我跑的快嘛?”

女人是跑不过你,但能叫啊,还能爽呢。

“当然能骑,还能被女人骑……哎呀,你小孩子家家的,问这么多干什么?”

林晓云也不知道传送阵到底把他送到哪了,骑在雷蓉儿身上,好一阵飞驰。

这紫云大陆的面积看来要比地球大得多,而且没有被工业文明污染,所以原始树林也是非常辽阔。

林晓云也不管这是哪里,指挥着雷蓉儿往一个方向飞行。

而他则取出了储物戒指中的玉柬,看看这改良版的五系修仙法到底有哪里不同。

把灵识探进玉柬,略一查看,林晓云有了发现,原来这新版的功法又增加了修炼方法,充分发挥了五系修仙法灵力雄厚的优势,使得功力更加浑厚,五种灵力也更加稳定。Www..Com

简单来说,就是增加了一种叫做五系化神**的修炼方法。普通人结丹期,就是结一个金丹,而这功法,却是可以结出五颗金丹。到了元婴期,五颗金丹还会结五个元婴。

林晓云曾经听说过修炼第二元婴,却从来没听过修炼五个元婴,看来这功法确实非同一般。

练习五系化神**最大的好处是,灵力更加精纯。

之前说过,天灵根、异灵根,可贵之处就是精纯。普通五系修仙法虽然吸入灵气量巨大,可是毕竟五种灵气混杂在一起,怎么样都不能算精纯。

可改版以后就不一样了,五颗金丹分别存蓄五种不同灵气,五种灵气分开,绝对是修仙界的创举。

如此一来,五行杂灵根,就成了五个天灵根,那还了得?寻常一个天灵根都难以寻找,而林晓云身体内,却有五个天灵根。

而且这五颗金丹互相还可以协调,配合,也可以输出时组成各种异灵根,可以说,修炼五丹化婴**,想不厉害都难,所有的天灵根和异灵根都被他一人占了,想想就让人咋舌吃惊。

这种改良五系修仙法在炼气期和原版是一样的,只有到了筑基才有所不同,所以林晓云炼气期也没有白炼。

有了这种功法,何愁不能飞升呢?

想到此处,林晓云倒有点感谢溪平,要不是这个家伙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自己也不会有这等奇遇。

虽然如此,可林晓云也没想放过溪平,这家伙杀了画召,自己就必须报仇,虽然没有跟画召经过什么生死之难,什么一起杀人,一起打人,一起去妓,院之类的,但这不代表交情不深,在白土寨的时候画召帮了他林晓云很多忙,而林晓云也记在心里,所以林晓云准备在修为大幅提高以后,再去找溪平报仇。

把玉柬放进空间戒指,林晓云又取出了那块金灿灿的令牌。很显然,这也不是普通之物,这东西也必定比玉柬值钱,萧老头守了那么多年,又怎么会是垃圾呢?

不过,林晓云还是没明白这东西怎么用,它肯定不是法器,灵力输入进去也没有反应。

林晓云猜测这有两个可能,一是像兽丹门源灵液洞那样,做钥匙用来打开某种禁制或者进入某个地点所用。其二,这是一件信物,萧老头说仙界有人会支持自己,说不定,就是用这个证明。

不过那些还很遥远,林晓云把令牌放进储物戒指。

作为一个炼气小修,带一个空间戒指,那就太过招摇了,这种行为纯属就是,打灯笼上厕所,找死(屎)。

林晓云摘下戒指,用一根丝线,系起,挂在脖子上,这样就没人看见了

一会以后,一座宏伟的城池出现在群山的尽头,城池中灯火辉煌,非常醒目。

林晓云决定进城打听一下方位,如果骑着雷蓉儿进城,那就太显眼了。

在城外小山脚下,降落下来,把雷蓉儿收进灵兽圈,林晓云这才来到城边。

高高的城墙上方,有着气势磅礴的三个古朴大字,“龙洲城”。

“莫非来到了沧国的龙州城?这离家不远了啊。”林晓云有些惊喜的感觉。

倾城所在是南洲,在在南洲的北边,紧挨着就是龙洲。

虽然林晓云很惊喜自己来到了这龙洲城,可却没有进去

因为这城门口的景象,让林晓云意外。

只见护城河外,满眼都是临时搭建的窝棚,有的窝棚前生着火,有的则是黑洞洞的。到处都是破布、垃圾,一片凄凉景象,惨不忍睹。

这种情况,林晓云看过,当初和蛮族开战,就有不少附近村民逃兵荒来来南都城。因为难民太多,城市无法容纳,所以都在城外搭个棚子居住。

“不知道是不是沧国的黄州,这种世道,最苦的还是百姓呀。”林晓云感慨了一声,心里又有些疑惑起来。

毕竟,目前打仗的只是南州,龙州并没有战事,哪来的这么多难民呢?他想要找个人打听一下,不过夜已深,难民们都钻进窝棚睡觉了。

惶惶终日的难民们,唯一所求的,不过是能有点吃的,加上晚上睡个好觉。

林晓云也不想打扰他们,刚想去城内找人打听,可走了几步,耳朵突然一动。

在某个规模略大的窝棚内,一个白发老者正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面前的两个官兵模样男子。

“兵大哥,我家所有值钱的都给你们了,二位高抬贵手,就放过我们家莲子吧,兵大哥,我求求你了……她才十四岁呀……”

“滚你妈的,老东西!”一个面色凶狠的兵痞一脚踹倒老头,又回到了稻草铺成的床上。

这并不是什么床,其实就是地上铺一层稻草,不过是什么不重要,能睡觉能干事就行。

稻草上,一个衣衫还算整洁的少女正在使劲挣扎,难民都是满面尘土,衣衫褴褛,有的脏得脸都看不出。

而这个女孩不一样,她面目清秀,衣衫整洁,虽然是难民,可并不像叫花子,这也是两个兵痞对她起色心的原因。

此刻,少女手脚被反捆,嘴巴也被布条捆上,她拼命地扭着,就像条离开水的鱼,想要跳回水中。

可是这条鱼却已经被放在了菜板上,任她如何蹦哒,都逃不过被人任意施为的命运。

“小丫头,别折腾啦,让兵哥哥快活一下,马上就好的,不用怕,很快活的,嘿嘿。”一个兵痞压抑着声音淫笑道。

另一个兵痞也流着口水,看着这么嫩的小丫头,他腹下就像有团火在烧,已经把裤子微微顶起,不过他得让队长先干。

“队长,我的主意不错吧?要抢得先抢窝棚大的,这些可都是大户,烂船也有三斤钉呢,哈哈,而且这些人家的姑娘不干农活,细皮嫩肉,手上连颗茧子都没有。”

那个被称作队长的兵痞一下扑到少女身上,笑道,“你说的没错,这样的姑娘就是好,不但没茧子,还真她妈香呢。”

被兵痞压住,女孩更奋力地挣扎,扭动。

而那个老者,则又一次扑上来,老泪纵横地哀求道,“兵大哥,你们饶了叶儿吧……小老儿给你们磕头了……你们做了这种事,她以后怎么做人呀……她才……”

“滚!老家伙,小心我砍死你!”兵痞又是猛推老者,不过这次老头并不是那么容易推开。

“把他给捆起来!”队长压住女孩,扭头对兵痞不耐烦地说道。

“不如杀了。”

一听兵痞要杀老头,被压着的女孩又疯狂挣扎起来,这让队长有了想法。

“小姑娘。”队长使劲克制住女孩的挣扎,用手指扭着女孩洁白圆润的下巴,说道,“看来你是个孝女,想要你老爹活命嘛?想就配合一点!否则,杀了你爹,我们照样还是要玩你!”

女孩是羸弱的,她很孝顺,此刻,她就是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羊羔。她不再动弹,一双秀眸中,泪水滚滚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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