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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南都一游尽欢颜(1 / 1)

<>一大早,六点钟,林子君就开着车带着爸妈出发了,早去可以多玩一会儿。

大约是因为目睹了西一环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林子君开车的时候非常谨慎,本来预计三个小时就到的,结果,多用了半个多小时。

快到十点的时候,才到了玄武湖,停好了车,林子君就看见洛瑶瑶走了过来。

这丫头,真是养眼。

一身运动装,头发用发卡扎住,很自然地垂在背后,身形袅袅,笑靥如花,迎着灿烂的阳光,越发显得光彩照人。

洛瑶瑶一到跟前,便抱起了朱玉秀的胳膊,笑着对朱玉秀说道:“今天天气好,正适合去游湖,咱们先去逛一圈再说。”

朱玉秀看着如花似玉的洛瑶瑶,真是越看越喜欢,笑得眼睛都快迷成了一条缝:“好,好,到这儿了就听你安排。”

到南都游玩的话,有本地人带着,明显轻松的多了,不至于漫无目标地瞎逛,走重复的路。

在洛瑶瑶的带领下,四人过了玄武门,先到了环洲。

这里碧波拍浪,细柳依依,洲南端的假山瀑布如同清丽的少女,尽显江南园林之秀美。前世来过几次的林子君也对环洲的景色赞不绝口。

随后,洛瑶瑶又带队去了菱洲、樱洲、翠洲等景点游玩,基本上该到的景点都跑到了。

几人中午只简单吃了点饭,接着上午的脚步继续游玩。

逛完了玄武湖,四人又去了鸡鸣寺,总统府,中山陵,明孝陵,晚上逛了夫子庙,秦淮河。

一天下来,林子君、洛瑶瑶还好点儿,林远山、朱玉秀却是累得不行,要是不开车的话,估计都走不动路了。

洛瑶瑶到宾馆开了两个标间,让林远山、朱玉秀早点安歇,自己又和林子君去了魏天雷住的酒店。

魏天雷和罗小娇也刚从外边回来,四人在酒店外面不期而遇。

林子君看看两人,又看看自己和洛瑶瑶,不禁笑了。

罗小娇抱着魏天雷的右胳膊,洛瑶瑶抱着自己的左胳膊。

四人两对,如同复制似的。

林子君笑着对魏天雷说:“居然偷偷跑过来约会,没想到被瑶瑶抓到吧。”

魏天雷看着罗小娇,一脸的笑意。

罗小娇个子本就比洛瑶瑶稍稍小一些,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也瘦一点。魏天雷却是比林子君高,一米七五,而且比林子君更显得壮实。

这两人在一块儿,罗小娇更加给人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反而比林子君、洛瑶瑶二人更显得协调。

四人有说有笑的回了酒店。

罗小娇给四人倒了茶,已然一付女主人的样子。

林子君问道:“也准备结婚了?”

魏天雷点点头说:“嗯,已经去她家里拜见二老了,他们也没意见,只等回去让爸妈过来见个面,商量一下细节就好了。”

林子君笑道:“这样看,我还是快了一步,爸妈这次已经来了,明天就可以定下日子了。”

洛瑶瑶却是在一边和罗小娇说着私密话,看罗小娇的样子,跟以前象是完全换了个人,温婉可人,由内到外洋溢着快乐。

魏天雷也是。

看着这两人,林子君心里也是满满的开心。

昨日之日不可留,往事已矣,幸福已在前路招手。

这正是林子君希望看到的结果。

告别了两人,洛瑶瑶陪着林子君也回了宾馆。

林子君笑问:“瑶瑶,还回去吗?”

洛瑶瑶贼笑道:“当然要回去了。”

林子君又问:“那,叙叙旧先?”

洛瑶瑶回他一个神扭大招:“有什么好叙的?洗洗睡!”

俗话说:经常的小别可以始感情升温。

几天未见,洛瑶瑶的热情几乎要将林子君融化。

热恋中的情侣大约都是这样吧。

君不见,大学周边宾馆稠,周末开房还复来。

为啥?一周没见,要加深感情呗。

云雨初歇,二人心内充满情意。林子君拥着洛瑶瑶,跟她说了家庭会议的结果。

洛瑶瑶美目含情,眼波荡漾,轻声说道:“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有没有房子都不重要,租房子住我也愿意。”

林子君拥紧了她的娇躯,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笑道:“真是个傻丫头。”

洛瑶瑶仰起头,还了林子君一个么么,娇笑道:“傻了好啊,傻了才会看上你还不会变心,不好么?”

“当然好了,哥就喜欢傻丫头,正好凑一对儿,傻人有傻福。”林子君也笑着说。

早上睡醒的时候,已经八点了,林子君赶紧叫起洛瑶瑶,再到爸妈的房间敲门,却无人开门。

随后,两人到餐厅吃早点时,林子君见爸妈已经吃完出来了。

朱玉秀笑着说:“今天可不能再出去逛了,这两条腿都跑疼了。”

洛瑶瑶笑道:“嗯,不逛了,我俩腿也有点疼,吃完饭就回家。”

看着林远山扶着朱玉秀回房了,洛瑶瑶心头一阵感动,挨着林子君说:“真好,咱俩以后老了也要这样互相搀扶。”

林子君笑道:“何止搀扶,你走不动了,我抱着你好了。”

洛瑶瑶扬起粉拳捶了他一下,嗔道:“净说好听的,我走不动了,你还抱得动我吗?”

林子君笑着说:“抱不动就背着呗,背着你,一起,慢慢变老。”

洛瑶瑶喃喃说道:“嗯,一起,慢慢变老。”

吃完饭,林子君开着车,回洛瑶瑶家。

在省委大院门口,朱玉秀看见站岗的武警,还很好奇:“这地方还用武警站岗啊?跟部队似的。”

等林子君把车子停到洛瑶瑶家门口的停车位时,洛家贵和林梦红已经看到了,便迎到了院门外边。

林远山、朱玉秀连忙快步上前,跟两位亲家握手,并嘱咐林子君:“把后备箱的东西拿下来啊。”

林子君“噢”了一声,便去将车里的虹城土特产拿了出来,虹城的小磨香油、土花生和粉丝。

按朱玉秀的说法,小地方的土特产,大城市人最为稀罕,平时难得一见嘛。

你带些大城市随处可见的礼物有啥意思?谁也不缺啊。

林远山和林子君都对这个说法极为认同。

这是很朴素的道理。

物以稀为贵,鲁迅的《在仙台》里不是说了吗?京津的白菜运往岭南,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东南野生着的芦荟,一到京津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

虹城的这三样特产,是虹城人的骄傲,几乎所有送礼的人都会想的到。

而受礼的人,事后多数都会提到小磨香油的香醇、土花生的香脆、粉丝的筋道。

于是,送礼的人下次送这几样东西的时候,更有信心,送的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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