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认识小岑的时候,是师专一年级下学期。那是我们这里一所普通的师范院校,收留了一些和我一样高考不是很得意的形形色色的孙山们。学校不是我选的,专业不是我选的,以调剂的名义,我不知是喜是优地进了这所学校的地理系。每天浑浑噩噩上课,下课,睡觉,去看起来永远灰扑扑的餐厅排队,买菜,吃饭。还有就是去操场打球。——呵,幸亏还有心爱的篮球,以及篮球场上结下的一群狐朋狗友,要不,这样沉闷的大学生活可就会乏味得多。
说起来那天也合当有事。得瑟来邀请我去球场的时候,我本来有事想推辞的,可是他不听解释,架起我就拖到了操场上。补充说明一下下,得瑟是我比较铁杆的一个哥们,大名李君胜,物理系的劣质生,据说每门课程不补考一遍基本就算没正式学过。到了操场后才发现有几张陌生脸孔,在篮球架下不怀好意地晃来晃去。几个平时天天在一起玩的球友们姿势僵硬地肃立在那里,空气中浮动着一些火药的呛人味道。我和得瑟面面相觑,交换了一下眼神,立即就明白了:我们之间一个叫徐渭的家伙,有一天在体校那边惹了祸,现在结出恶果了。怎么样?人家打上门来了吧?说归说,哥们出事了,咱怎么也得替他兜一下下啊,要不怎么叫生死与共的球场知己兼狐朋狗友?
对方先发制人,三言两语就把争端成功挑衅起来。徐渭这个能惹不能收拾的家伙明显有点发毛打怵,语言上还在硬顶着,球衣后边低垂的拳头却已经微微开始发抖了。呸。这个家伙。对方人高马大又怎么样?这好歹也算我们师专的地盘啊,怕他们个球!真害怕那当初干嘛跑人家体校那边台子上撒野啊?我心里有点瞧不起他。
语言交锋已然告毕,火药味一点一点浓烈起来,对方为首的那个络腮胡的小子的眼睛已经开始跳跃着阴鸷野性的光芒,象头伺机一跃而起捕食的猎豹,手上的雪碧易拉罐嗖地摔到了徐渭的脚底下,发出战斗号角一样的砰声。徐渭眼色交代伙计们去宿舍拉人的信使还没有回来的迹象。所有的人的拳头不约而同全紧握起来。我也不由得心跳加速,呼吸暂停。
就在这场面一触即发的时候,一个清清爽爽的柔美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来:
“刘正峰,你是来我们学校找我的吗?”
(二)
第二天,得瑟就把关于这个柔美女声主人的信息原原本本打听了个底朝天,并及时汇报给了我。
许小岑,女,中文系一年级,烟台市人,父亲是当地高中一名体育教师,也就是那个长络腮胡子叫刘正峰的小子的恩师。许小岑平时并不喜欢看我们打球,那天也算机缘巧合,她抱了本书去操场晃悠,想边散心边看几行,结果就发现了这边情况不妙,于是这位美女正义感和责任心油然勃发,大义凛然挺身而出,上演了一出美女救英雄的好戏,一场惨烈的杀伐战争就这样被她三言两语消弭于无形。徐渭的千恩万谢自然不必说,就是我们这些走卒帮凶们能避免打架斗殴而被学校通缉责罚乃至记录在黑名册,那感激之心也如同滚滚江水滔滔鼻涕了。刘正峰的凶悍之气遭遇恩师女儿的千娇百媚软语温良,就像刚要成型的小火苗遇见山洪,象小微尘遇见了龙卷风,象弱小的兔子遭遇威风凛凛的老虎,立马就消散得干干净净了,驯服柔顺得可疑,最后居然带着他的从众们和我们一一握手言和,笑眯眯地撤军了。我们据此推断,这位络腮胡兄可能暗恋着这位侠骨柔肠的小师妹呢。百炼钢化绕指柔,根据循果求因的原则,我们有理由对这个推测表示百分之二百的确信以及肯定。不这么理解就无法合理解释上述事实,对吧林健。——最后一句是得瑟问我的。我理所当然表示支持他的判断,并且对他的英明无比的脑袋和无以伦比的智商表示倾慕啊敬佩啊肃然起敬啊之类的感情,与此相呼应,我要求他继续开动脑筋想出一个高尚有效简洁的办法加以牵线搭桥,让我得以顺利地成为许小岑的男朋友。
得瑟对我的这个无理要求目瞪口呆,以至于我刚才对他拍的肉麻马屁都不能有效另他麻醉沉迷。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扔下一句话就扬长而去:“其实我从昨天见许小岑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我一定要成为她的男朋友。就这么说定了。白白。”
(三)
我之所以这么啰里罗嗦不厌其烦详细讲解回忆我和许小岑的初识过程,是因为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那都是我最珍贵的记忆,保存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闪烁着圣洁的光芒。很多睡不着的夜晚,我在如水的夜色里披衣而起,点燃一根烟,在烟头的明明灭灭中,思绪随缭绕的烟草气息慢慢扩散到无边的夜的寂静里,仿佛已经过了一辈子。经历过的一切事变得模糊而遥远,欢乐的,痛苦的,心酸的,哀愁的,都尘埃一样在身边的夜色里漂浮游动,拿近了看时,却一片模糊,半点也回忆不起。唯独关于和小岑的初遇情节,彩色宽幅影幕一样,清清楚楚显现,如同一个失去的已经遥远的旧友,披星戴月而来,清泉般汩汩流过多年来尘封已久面目皆非的心田,带来软软的、润润的温柔,和忧伤。对,忧伤。
(四)
三年以后我毕业后安置到家乡一所中学任教。小岑回了烟台,去了市里一家小学。各人家庭以及社会关系层次不同,折射到毕业分配这样的考察综合能量的事情上来,结果自然就不同。我没有什么话说。背了简单行礼,拿了人事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安置就业通知书,就去了学校报到。
学校原来在我们家乡临近一个叫何埠子的乡镇驻地,我毕业前一年乡镇进行调整合并,那个何埠子乡撤销了,并入我们柳峪镇,何埠子乡就变成了何埠子村,乡里原来的中学却没有撤,名称换成了柳峪镇第二初级中学,所以准确地说,我是被分配到了一个村里任教了。但是我不灰心,我心里有个恋人,虽相隔千里,可是我们有个美丽的约定。只要小岑在远处默默看着我,我知道,我就会在任何艰苦的地方开出亮丽的花来。
毕业前夕,我和小岑一遍遍在上学的城市所有的大街小巷走着。只要我们到过的地方,见证过我们的爱情的地方,我们都一一重温一遍。小岑攀着我的胳膊,白色的裙子飘着,象一只小巧美丽的鸽子,带着离别的不舍和伤心,眼泪一串一串滴下来,打湿了半个城市。
我不停地安慰她,哄她,讲数不清的笑话,逗她开心。我说我们3年来的相知相爱是无比真诚的,建立了世界上最牢不可破的爱情;我说我们彼此相爱,彼此拥有,忠于彼此;我说我们只要我们是真心的,天涯也不过是咫尺——何况还不是天涯那么远,不过是从烟台到鲁西南一个小乡镇的距离。只要我心爱的小岑美丽的小岑善良的小岑不嫌弃我这个农村出来的男朋友,我一定努力奋发,终有一天我们会走到一起,牵着手,一辈子都不分开。
我这样说的时候,小岑就在我怀里仰头看着我,漆黑闪亮的眼睛在星光下闪着期待的信任的美丽光芒,为了我们虽模糊但并不是遥不可期的未来而憧憬万分。她一遍一遍叮嘱我要记得每天给她写信,每天在吃饭前、走路时、睡梦里想她,一时一刻也不要忘了她。而她也会这样想我,直到我们穿过世俗的红尘纷纷真正走到一起。
小岑的话让我有点心酸地甜蜜着,幸福着。多么好的女孩儿啊。多么坚贞的初恋爱人。这样的女孩,我一辈子都不会辜负,从此她的幸福将是我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我心里暗暗发誓。
我坚信,我们的爱情一定是最牢固,最美丽,最长久的。为了和心爱的小岑在一起,我要边工作边努力学习,象当初我们约定的那样,一起考研,考到同一所大学读书,然后一起在同一个城市找到工作,安一个幸福的爱的小巢,一生一世厮守,永不分开,直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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