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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被遗忘者(1 / 1)

氏族狼人、孤狼或是狼人亚种,身份的问题众说纷纭,但无论是拥有庞大信息网络的贵人富商们,还是鱼龙混杂的格斗爱好者们,都难以敲定顾实的身份。这倒不能怪那些情报贩子们办事没有效率,毕竟从顾实进入乌涅华到现在仅半天时间,老奸巨猾的帕特里克又刻意隐藏着这位旅者的身份,换谁都查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也不能怪那些格斗爱好者们眼拙,他们能看出青年的武技并不出众,也能猜想到誓约之剑是极其稀有的空间魔法武器,但要他们将目光从氏族狼人、孤狼与狼人亚种这三个选项上挪开,锁定到“旅者”上面,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在日曜派掌权之前,旅者这一词汇曾在乌涅华风靡一时,他们跨空而现,是激进的探险者、强大的雇佣兵或是可怕的毁灭者。他们中的有些人,能够去到埋骨之地的最中央,潜入无尽海的底部,进到那些被列为生命禁区的地方却全身而退,成为本土探险者不能望其项背的存在。他们中的有些人,穿梭于各个战场之上,召唤出巨龙般庞大的造物,施放出违背魔法原理的奇迹,致命的杀伤力、层出不穷的手法让他们成为了移动的战争堡垒,也是敌对灵族眼中的死神。他们中还有一些人,拥有着超凡的武力与智慧,却甘愿化作阴影中的傀儡师,以数十年的岁月为线,操纵历史,掌握未来。

可以说,从旅者高调介入至他们凭空消失的几百年间(乌涅华时间),乌涅华所发生的大事件中都能寻到他们的踪迹,他们已然成为了那段历史时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乌涅华打上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但正如旅者的突然出现,他们的离开也是令人始料未及的。表世界中,只差一步便可独占鳌头的月曜派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千年之争只因为一个契机,便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结果画上了句点。里世界中,随着日曜派的执掌大权,几乎成为乌涅华日常元素的旅者们竟然在短短时日里人间蒸发,他们在幻境中建立起的傀儡政权被摧毁殆尽,费尽心思才埋下的命运之绳也被连根拔起。强势介入的幻境保护协会,似是最有效的抗生素,将本不属于幻境的旅者们,如同细菌那般驱逐消灭了。

表世界中过去几十年,乌涅华便经历了几代人。永恒幻境中从来不乏智者,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将旅者视为毁灭使者,他们也知道总有一天旅者大军还会回来,所以最开始的百余年间,他们从未间断对旅者的研究与观察,甚至开设学堂,专门传授有关旅者的知识。

但热情总会退去,百余年的时间早已将居于高位者的好奇心消磨殆尽,他们将目光从异界旅者身上收回,重新投身于灵族之间的勾心斗角与战火硝烟之中;百余年的等待,也让一些天才窥见了真理一角,他们突然间醒悟过来,无法主动出击的自己,永远都不可能真正了解旅者。当然,总有一些执拗的学者,百年如一日的记录与观察着,他们用几代人的生命,见证了遍布乌涅华的旅者基地最终只剩一个;见证了张扬跋扈的异界征服者,变为了处处受制的修学者;见证了旅者的足迹从血族的黑暗森林与狼人的刃风平原完全绝迹;也见证了普通灵族对旅者一词的淡忘。

如今,除了帕兰多公国最西南角上的几个小镇有旅者出没,其他地方根本不见他们踪迹,更别提让一般灵族识得他们了。杂货店的秃顶老板,能够通过常年累积的眼力与年轻时候学过的知识推理出顾实的身份。商人帕特里克,透过全程监视两名赏金猎人的眼线,获悉了顾实的身份。至于其他民众,即便看到了奇装异服的旅者,也只会把他们当做“时髦的傻瓜”。

那么,这样一个被遗忘在岁月里的,又与“狼人”格格不入的词汇,时间之环的10万观众,又有几个能够想到?

“空间魔法武器,只有身负大魔法师与武器大师双重身份的贤者才能锻造出的武器,那个狼人一定出身尊贵。‘炽鬼’、‘焜’、‘辛克罗迪’,米兰达·李,你觉得他是哪个氏族的?”破晓时域的第四尊石像像首中,手持望远镜、撅起屁股观着赛场中央的卷发胖子饶有兴趣的问着他身后的侍从。

白底镶金的军服勾勒出米兰达·李曼妙的身材,再配上她那张精致又英气十足的脸蛋,在美女中也算是上乘。她一丝不苟的站在卷发胖子身后,面色冷峻的答道:“卢修斯少爷,九大氏族中恐怕没有这般身手的狼人。以您传奇强者的眼光,难道看不出这是一名异界旅者吗?”

侍从的否定与质疑,使得周遭的空气有些干涩,好在卢修斯少爷有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他保持着原本的姿势,故作镇定的回道:“哈哈哈哈!不愧是米兰达·李,一眼就看穿了那个狼人的身份,本少爷的误导完全没有起作用唉。”

“是的,少爷。您的误导再一次的,没有起到作用。”

尴尬的气氛继续蔓延,似乎还影响到了伏在石像肩部的那头鹰首狮身兽,它懒散的伸展了几下翅膀,又朝着像首的方向翻了一个白眼,随后调整几番姿势,打起了小盹儿。鹰首狮身兽,又称狮鹫,是一种帕兰多特有的猛兽,因其对诅咒之裔天生的厌恶性以及可驯性,常被选作天空骑兵的战斗伙伴,当然还有一部分用作空中运输。伏在石像肩部的这头狮鹫,鹰首与两翼末梢的羽毛呈雪白色,其他地方则为阳光色,站立高度2米,翼展可达5米,是为血统高贵的皇家狮鹫,也是卢修斯少爷的坐骑。

柔和的月光照射在这头猛兽的身上,让其愈发困倦,但调皮的晚风似乎还不想让它入睡,它们绕过狮鹫的尾巴,穿过那巨大的翅膀,撩动了几下脖颈处的白色羽毛,随后同月光一道,融入了白亮的灯光之中。在灯光的中央,是已经化成狼型的顾实,与另外一只珍兽——沼地巨魔。

高约4米,重达3吨,五官形似哥布林的沼地巨魔常被认作是一种拥有较高智能的野兽,但越来越多的生物学家认为它们已经突破了野兽的穹顶,步入了智慧生物的范畴。它们对于工具的运用,显然要优于野兽中的佼佼者——猿类,它们的群猎行为具有纪律性,原始文明也初具雏形,除了语言能力之外,它们的行为模式已经十分接近人类的祖先。

传说中泰坦与绿龙杂交而成的巨魔,拥有巨大的身躯和强大的破坏力,魔法抗性也十分优秀,若是假以时日,智慧果实在它们脑中萌芽生长,必然会成为一股不可小觑的新兴力量。只不过空间与时间不会给予它们机会,三足鼎立的乌涅华容不得第四个灵族发展壮大,再多的初级智慧生物,也会被扼杀在摇篮里,要么彻底灭绝,要么就像场上的这只巨魔一样,成为供人玩赏的珍奇。

咚!

咚!!

咚!!!

红眼的巨魔像是最敬业的“地鼠打者”,它疯一般地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棒,誓要将那四处躲窜的狼人打成肉泥。沉闷的敲打声让观者不由自主的缩紧脖子,扬起的尘土是激烈战斗的最好证明,这一场,没有礼仪也没有试探,在比试之初就趋于白热化。

每一幕的第二场比赛,依旧被归为表演性质的比试,但较第一场要激烈得多,人与人之间的较量能够舞弊,但对手若是魔兽,那水分就很少了。野兽为了生存,会不惜一切代价,智慧生命想要幸存,也需要全力以赴。再加上这以命相搏的比试解除了参赛者的能力限制,无论是火器还是魔法,都能尽情使用,观众们也看得更为过瘾。

说是说火器与魔法尽情使用,但这场上除了那根巨型狼牙棒扬起的尘土,哪里有魔法的光辉与火枪的鸣响?灰鬓青眼的狼人虽在变身之初引来全场高呼,但从巨魔进场至今,他只一味闪躲,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为战而生的狼人拥有着奇异的身躯,既能四肢着地,疾行于林;也能双腿直立,像人类那般战斗。在巨魔的武力镇压下,四肢着地的顾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反击的念想,巨魔的身高与臂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速度的缺陷,而其力量又十倍于自己,正面冲突无异于以卵击石,趁机反击又风险太高。只有冷静、隐忍,既有野兽的直觉,又有猎人的智慧,方能抓住仅有的机会,锁定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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